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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據(jù)公眾號“淮南住房公積金”,為進一步優(yōu)化淮南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繳存職工權益,淮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淮南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包括實施“綠色建筑”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等。
按照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淮南市行政區(qū)域內星級以上新建居住類“綠色建筑”,符合淮南市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其貸款額度可適度上浮。
具體而言,購買一星級綠色建筑的,貸款額度可在其實際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10%;購買二星級綠色建筑的,貸款額度可在其實際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15%;購買三星級綠色建筑的,貸款額度可在其實際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
按照規(guī)定,有關綠色建筑貸款額度上浮與其他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享受。
通知提到,綠色建筑商品住房轉為二手房交易時,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貸款額度不再上浮。開發(fā)企業(yè)在申請住房公積金綠色建筑項目準入時,需提供“淮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或綠色建筑星級證書。
在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方面,通知提到,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符合淮南市租房提取條件的職工及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額調整為1200元/月,每年度不超過144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在上述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
同時,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應提盡提”。在淮南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全額提取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房、人才公寓的,可按實際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外,放寬租房提取頻次。支持職工按需提取,可按年、按季、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在淮南市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年內租房提取額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以促進“租購并舉”。
通知還提及,放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范圍。淮南市行政區(qū)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及雙方父母的自住住房增設電梯產生的個人分攤費用。
(責任編輯:何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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